一般外國人名的中英念法,感覺都沒有差別。對于外國人名翻譯真的是直接根據(jù)發(fā)音來隨便找?guī)讉€差不多的漢字組在一起就行嗎?外國人名的翻譯,在翻譯里也是有講究的,語言橋翻譯在這里談?wù)勱P(guān)于外國人名翻譯的學(xué)問。
如今,的譯者大部分都熟悉英文拼讀規(guī)則,所以面對“規(guī)范的”英文單詞,多半可以讀個八九不離十。然而不是所有單詞都是“規(guī)范的”,尤其是直接從其他語言中“照抄”過來的單詞和用英文“模擬發(fā)音”的單詞,往往都不能直接按照英文拼讀規(guī)則來發(fā)音。
拿破侖·波拿巴與戴高樂
“拿破侖·波拿巴”的“波拿巴”寫作Bonaparte,不能望文生音讀作“波拿巴特”;“戴高樂”寫作de Gaulle,不能望文生音讀作“德蓋勒”。還有一些名字看起來很熟悉,其實只是拼寫相同,在不同語言中發(fā)音是有差別的,如Louis普通翻譯為“路易斯”,但如果是法國名字則應(yīng)當(dāng)翻譯為“路易”,因為法語的Louis發(fā)音與英語不同。
所以名字翻譯的第一條建議是:
不能望文生音,遇到不熟悉的名字一定要查證讀音再翻譯。
如果你仔細(xì)觀察就會發(fā)現(xiàn),一些公認(rèn)名字的中文翻譯與英文原文相差不少,最典型的是國家名:Deutsch翻譯為“德意志”,F(xiàn)rance翻譯為“法蘭西”,America 翻譯為“美利堅”…都是從久遠(yuǎn)的年代流傳下來,變成了約定俗成的譯名。如今的譯者如果要別出心裁,重新翻譯德國、法國、美國…的名字,即便更“準(zhǔn)確”,還是會給讀者造成不少困惑。估計這樣做的譯者不多,但不理會約定俗成的譯名,翻譯時“別開天地”的情況還是時有發(fā)生。
Holmes被譯為福爾摩斯也屬于約定俗成的譯名。另外還有Hume公認(rèn)翻譯為“休謨”,有人卻翻譯為“胡姆”;Bentham公認(rèn)翻譯為“邊沁”,有人卻翻譯為“貝瑟姆”;Fabian公認(rèn)翻譯為“費邊”,有人卻翻譯為“法比恩”;Buick公認(rèn)翻譯為“別克”,有人卻翻譯為“布依克”。凡此種種,經(jīng)常會讓讀者摸不著頭腦——“偉大哲學(xué)家胡姆的學(xué)說”,到底是什么呢?“美國人買布依克轎車是愛國的表現(xiàn)”,又是為什么呢?容易讓讀者一頭霧水。
名字翻譯的第二條建議是:名字的翻譯必須遵循慣例。
與中文人名不同,外國人名經(jīng)常分好幾部分,而且不必姓名一起念,經(jīng)常是分開來念的。比如葉利欽的全名就是“鮑里斯·尼古拉耶維奇·葉利欽”,馬克思的全名就是“卡爾·馬克思”。
按照中文的習(xí)慣,大家記憶“葉利欽”、“馬克思”之類的名字更明確也更容易。然而在英文中,對同一個人稱呼卻是可能變化的,有時候用“鮑里斯”來稱呼葉利欽,有時候用“卡爾”來稱呼馬克思。也許外國的讀者更容易記憶全名,所以看到“鮑里斯”馬上知道這是葉利欽,看到“卡爾”也立刻明白這是馬克思,但中文讀者通常沒有這么敏捷,有許多人需要認(rèn)真想想,甚至翻翻前文才能知道,還有些人則根本鬧不清楚。
所以,如果原文中變換的稱呼沒有特別的含義,則譯文中保持人名的一致性是不錯的選擇。否則,可以遵循原文變化稱呼,但最好用譯注的方式告知讀者,如“卡爾(這里稱馬克思為卡爾,是表示親昵)”。另外,外國許多名字有簡稱,如Jeffrey(杰弗瑞)簡稱為Jeff(杰夫),Catherine(凱瑟琳)簡稱為Cathy(凱茜),輪換出現(xiàn)同樣會導(dǎo)致讀者的困惑,所以在翻譯時建議也按照上面的原則來處理。
另外,《翻譯研究》還提到,“有一個對付長名字的辦法,就是用‘氏’,如‘杜思陀也夫司基’可以叫成‘杜氏’,不過這個辦法只能在新聞使用。”
名字翻譯的第三條建議是:人名不宜多變。
英文里的第三人稱單數(shù)代詞有he, she, it三種,中文的“他”、“她”、“它”。在閱讀英文的時候,可能沒有理解問題,但是如果依照字面意思忠實翻譯出來,就可能會讓讀者糊涂。
以2012年11月CATTI三筆英譯漢為例:
原文提到“L.R. Generson,Leonard Generson;Dr. Generson,His son,Leonard Generson’s son”,還有多處he。
在翻譯的時候可以參照上述建議:除了首次提到外,后文分別都譯為“老喬納森”與“喬納森醫(yī)生”。
再拿個清楚的英文句子舉例:
“John might never see Mary's family member again, nor she his parents.”
翻譯為中文就成了“約翰可能再也見不到瑪麗的家人了,她對他的父母也是如此”。如果讀者能看到文字,或許還可以仔細(xì)分辨意思,若是只能僅從聲音判斷,幾乎一定會滿頭霧水。這種情況下,譯者應(yīng)該果斷將代詞具體化,把“他”和“她”準(zhǔn)確還原為指代對象——“約翰可能再也見不到瑪麗的家人了,瑪麗也可能不會再遇到約翰的父母”,就毫無混淆的可能了。
名字翻譯的第四條建議是:如果代詞較多,應(yīng)盡量具體化。